細則89
1.專利公報
1.1 專利公報的種類
專利局編輯出版的專利公報有發明專利公報、實用新型專利公報和外觀設計專利公報。三種專利公報每周各出版一期。必要時,經局長批準可以增加。
1.2 專利公報的內容
1.2.1 發明專利公報
發明專利公報包括發明專利申請的公布、發明專利權的授予、保密專利、發明專利事務和索引。
1.2.1.1 發明專利申請的公布
發明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合格后,自申請日(要求優先權的,為優先權日)起滿十五個月進行公布準備,并于十八個月期滿時公布。發明專利申請人要求提前公布其專利申請的,自初步審查合格之日起進行公布準備,并于三個月期滿時公布。自申請日(要求優先權的,為優先權日)起滿十五個月,因各種原因初步審查尚未合格的發明專利申請將延遲公布。在初步審查程序中被駁回、被視為撤回、申請人主動撤回和確定保密的發明專利申請不予公布。
發明專利申請公布中包括的內容為:著錄事項、摘要和摘要附圖,但說明書沒有附圖的,可以沒有摘要附圖。著錄事項主要有:國際專利分類號、申請號、公布號(出版號)、申請日、優先權事項、申請人事項、發明人事項、專利代理事項、發明名稱等。
1.2.1.2 發明專利權的授予
發明專利申請人根據專利局作出的授予專利權通知和辦理登記手續的通知,按時繳納專利登記費和授予專利權當年的年費以及除授予專利權當年之外的各年度的申請維持費之后,該專利申請進入授權公告準備,并予以公告。
與發明專利權的授予有關的著錄事項有:國際專利分類號、專利號、授權公告號(出版號)、申請日、授權公告日、優先權事項、專利權人事項、發明人事項、專利代理事項、發明名稱等。
1.2.1.3
保密專利
保密專利只公布保密專利權的授予和保密專利的解密,與保密專利公布有關的著錄事項有:國際分類號、專利號、申請日、授權公告日等。
發明專利申請解密后,在專利公報的解密欄中予以公告,出版說明書單行本。
1.2.1.4 發明專利事務
發明專利事務公布專利局對發明專利申請和發明專利的各種決定和通知。它包括:實質審查請求的生效,專利局對專利申請自行進行實質審查的決定,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的駁回、撤回和視為撤回,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專利權的無效宣告,專利權的終止,權利的恢復,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的轉移,專利實施的強制許可的給予,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備案,專利權的質押、保全及其解除,著錄事項變更,通知事項,專利局的更正,其他有關事項等。
1.2.1.5
索引
發明索引分公布索引和授權公告索引兩種。每種索引又分國際分類號索引、申請號索引(或者專利號索引)、申請人索引(或者專利權人索引)和公布號/申請號(授權公告號/專利號)對照表。
1.2.2 實用新型專利公報
實用新型專利公報包括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授予、實用新型專利事務和索引。
1.2.2.1 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授予
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人根據專利局作出的授予專利權通知和辦理登記手續的通知,按時繳納專利登記費和其他有關費用后,該專利申請進入授權公告準備,并予以公告。
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授予中包括的內容有:著錄事項、摘要和摘要附圖。著錄事項主要有:國際專利分類號、專利號、授權公告號(出版號)、申請日、授權公告日、優先權事項、專利權人事項、設計人事項、專利代理事項、實用新型名稱等。
1.2.2.2 實用新型專利事務
實用新型專利事務公布專利局對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和實用新型專利作出的各種決定和通知。它包括專利權的無效宣告,專利權的終止,權利的恢復,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的轉移,專利實施的強制許可的給予,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備案,專利權的質押、保全及其解除,著錄事項變更,通知事項,專利局的更正,其他有關事項等。
1.2.2.3
索引
實用新型授權公告索引包括國際專利分類號索引、專利號索引、專利權人索引和授權公告號/專利號對照表。
1.2.3 外觀設計專利公報
外觀設計專利公報包括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授予、外觀設計專利事務和索引。
1.2.3.1 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授予
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人根據專利局作出的授予專利權通知和辦理登記手續的通知,按時繳納專利登記費和其他有關費用后,該專利申請進入授權公告準備,并予以公告。
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授予中包括的內容為:著錄事項、外觀設計的圖片或照片以及簡要說明,專利文件中沒有簡要說明的,則不包括簡要說明。著錄事項主要有:分類號、專利號、授權公告號(出版號)、申請日、授權公告日、優先權事項、專利權人事項、設計人事項、專利代理事項、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名稱等。
1.2.3.2
外觀設計專利事務
外觀設計專利事務公布專利局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和外觀設計專利作出的各種決定和通知。它包括專利權的無效宣告,專利權的終止,權利的恢復,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的轉移,專利實施的強制許可的給予,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備案,專利權的質押、保全及其解除,著錄事項變更,通知事項,專利局的更正,其他有關事項等。
1.2.3.3 索引
外觀設計授權公告索引包括外觀設計分類號索引、專利號索引、專利權人索引和授權公告號/專利號對照表。
1.3 專利公報的編輯
1.3.1 發明專利申請公布的編輯
用于公布的發明專利申請文件應當符合照相制版要求,著錄事項應當與公布準備時專利申請案卷記載的一致。
發明專利申請公布按國際專利分類號順序編輯,主分類號相同的按申請號順序編輯。每件專利申請占1/3版面。著錄事項內容較多,編輯有困難的,一件專利申請可以占2/3版面或者整個版面。
1.3.2 發明專利權授予的編輯
用于授權的發明專利申請文件應當符合照相制版(圖片部分)和普通制版(文字部分)要求,著錄事項應當與授權時專利申請案卷記載的一致。
發明專利權的授予按照國際專利分類號順序編輯。主分類號相同的按申請號順序編輯。每一版面分左右兩欄,自上而下,自左至右連續編排。
1.3.3 實用新型專利權授予的編輯
用于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應當符合照相制版要求,著錄事項應當與授權時專利申請案卷記載的一致。
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授予按照國際專利分類號順序編輯,主分類號相同的按申請號順序編輯。每件專利占1/3版面。著錄事項內容較多,編排有困難的,一件專利可以占2/3版面或者整個版面。
1.3.4 外觀設計專利權授予的編輯
用于授權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應當符合照相制版要求,各視圖關系應當正確,著錄事項應當與授權時專利申請案卷記載的相一致。
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授予按外觀設計分類號順序編輯,分類號相同的按申請號順序編輯。每一件專利占一個版面。圖的數量較多編排有困難的,一件專利可以占兩個以上版面。
1.3.5 事務部分的編輯
各種專利公報事務部分編輯的原則是:
(1)
授予專利權之前專利局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權利喪失作出的決定不予刊登;公布之前專利局對發明專利申請的權利喪失作出的決定不予刊登;
(2) 刊登專利局作出的各種已經生效的決定;
(3)
同一期公報中公布兩項以上相同事務時,按照主分類號順序編輯,主分類號相同的按申請號順序編輯。
1.3.5.1 實質審查請求的生效、專利局對發明專利申請自行進行實質審查的決定
本事務僅適用于已公布的發明專利申請。公布的項目有:主分類號、專利申請號、申請日。
1.3.5.2
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的駁回、撤回和視為撤回
本事務僅適用于已公布的發明專利申請。公布項目有:主分類號、專利申請號、公開日。
1.3.5.3 發明專利申請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
公布的項目有:發明專利申請主分類號、專利申請號。
1.3.5.4
專利實施的強制許可的給予
公布的項目有:主分類號、專利號、授權公告日。
1.3.5.5 專利權的終止
公布的項目有:主分類號、專利號、申請日、授權公告日。
1.3.5.6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備案
公布的項目有: 主分類號、專利號、申請日、授權公告日、許可種類(獨占、排他、普通)、備案日。
1.3.5.7 專利權的質押、保全及其解除
質押(保全)公布的項目有:主分類號、專利號、申請日、授權公告日、質押(保全)登記生效日。
質押(保全)解除公布的項目有:主分類號、專利號、申請日、授權公告日、解除日。
1.3.5.8
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的轉移
公布的項目有:主分類號、專利申請號(專利號)、變更項目、變更前權利人、變更后權利人、登記生效日。
1.3.5.9 專利權的無效宣告
公布的項目有:主分類號、專利號、授權公告日、無效宣告決定號、無效宣告決定日。
1.3.5.10 權利的恢復
公布的項目有:主分類號、專利申請號(專利號)、原決定名稱、原決定公告日。
1.3.5.11
通知事項
由于文件送交地址不清,專利局無法通知當事人在規定或指定的期限內答復或者辦理手續的,應當在通知事項欄中公布。公布的項目有:主分類號、申請號、收件人、文件名稱。
1.3.5.12
其他有關事項
需要公告各事務欄內未規定的內容,在本欄公布。
1.3.5.13
更正
專利局對專利公報上出現的印刷及其他錯誤,一經發現,應當在更正欄中及時更正。各種不同類型的錯誤分別公布。公布的項目有:主分類號、申請號或者專利號、原公告所在卷號和頁碼、更正項目、更正前后內容。
1.3.6
索引的編輯
1.3.6.1 分類號索引
對于發明和實用新型,按照國際專利分類號編輯;對于外觀設計按照外觀設計分類號編輯。
每一件專利申請或者專利的全部分類號都予以編輯。
分類號索引按分類號為序,分類號相同的以申請號或者專利號為序。
分類號索引的項目有:分類號,公布號或者授權公告號,申請號或者專利號,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第一署名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名稱。
1.3.6.2
申請號或者專利號索引
申請號或者專利號索引以申請號或者專利號為序。
申請號或者專利號索引的項目有:申請號或者專利號,公布號或者授權公告號,主分類號,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第一署名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名稱。
1.3.6.3
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索引
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索引以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的姓名或名稱的拼音順序為序。第一漢字相同的以第二漢字的拼音順序為序,以此類推。外文名稱列在最前面,并以字母順序為序。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相同的,以申請號或專利號為序。
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索引的項目有: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主分類號,申請號或者專利號,公布號或者授權公告號,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名稱。
2.說明書全文
2.1 說明書全文的種類
專利局編輯出版的說明書全文包括發明專利申請公布說明書、發明專利說明書和實用新型專利說明書。
說明書全文每周出版一次,與相應的專利公報同一天出版。
保密專利申請與保密專利不出版說明書全文。
2.2 說明書全文的內容
2.2.1 發明專利申請公布說明書
發明專利申請公布說明書的出版物代號為“A”。它包括扉頁、權利要求書、說明書以及說明書有附圖時的說明書附圖。
扉頁由著錄事項、摘要、摘要附圖組成,說明書無附圖的,則沒有摘要附圖。其內容應與同一天出版的專利公報中相應專利申請的內容一致。
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及其附圖,應以申請日遞交的文件為準。
2.2.2 發明專利說明書
發明專利說明書的出版物代號為“C”。它包括扉頁、權利要求書、說明書以及說明書有附圖時的說明書附圖。
扉頁由著錄事項、摘要、摘要附圖組成,說明書無附圖的,則沒有摘要附圖。其內容比同一天出版的專利公報中相應發明專利的內容增加審查員項和對比文件項。
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及其附圖應以審查員作出授予專利權通知中指明的文本為準。
發明專利權授予之后,在無效宣告程序中權利要求書需要修改后才能維持專利權的,應當再出版該修改后的權利要求書,其出版物代號為“C1”,并標明修改后的權利要求書的公告日。
2.2.3 實用新型專利說明書
實用新型專利說明書的出版物代號為“Y”。它包括扉頁、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和說明書附圖。
扉頁由著錄事項、摘要和摘要附圖組成,其內容應與同一天出版的實用新型專利公報中相應實用新型專利的內容一致。
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及其附圖,應以審查員作出授予專利權通知中指明的文本為準。
實用新型專利權授予之后,在無效宣告程序中權利要求書需要修改后才能維持專利權的,應當再出版該修改后的權利要求書,其出版物代號為“Y1”,并標明修改后的權利要求書的公告日。
2.3 說明書的更正
細則57
細則89.1(16)
專利局對專利說明書或發明專利申請公布說明書的錯誤,
一經發現,應當予以更正,重新出版更正的說明書,在更正頁上作出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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